为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和全面实施绩效考核措施,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法定职责。制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制度,定期召开综合协调会议。制定本地区2011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督导和考核评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编发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二、公共场所卫生
全年要对所有公共场所进行摸底登记并开展卫生监督检测工作,其中对住宿业全面实施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具体工作要求包括:一是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和平均1.5的监督频次;二是许可证发放达到80%以上(包括督促整改达到许可条件);三是从业人员体检率达到95%以上;四是公用物品监测户数要达到50%以上;五是分户监管档案资料齐全。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
每季度对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督促供水单位严格执行制水工艺流程和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卫生安全。
四、职业卫生
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重点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密切协作,摸清我区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接触有害作业的人数,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和组织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职业危害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具体工作要求包括:一是100%建立监管档案;二是对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危害评价;三是接害作业人员体检率达95%以上;四是用人单位100%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五、放射卫生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全区开展放射诊疗的单位进行现状调查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要求包括:一是全区所有开展放射诊疗的单位必须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二是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三是督促各单位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四是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五是对防护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责令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停业或进行处罚。
六、学校卫生
联合区教育部门于秋季学校开学后对各学校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学校教学卫生、宿舍、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措施。具体工作要求包括:一是100%建立分户档;二是联合疾控部门对50%的学校开展教学卫生监测;三是指导和规范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和制度;四是重点抓好幼儿园和小学新生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五是督促学校切实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七、医疗机构监管
一是依法执业监管。加大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是超登记范围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等。监督频次每单位不少于1次,做到监督全覆盖。二是医疗广告监督。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电视、电台、网络、报纸、户外医疗广告监测,对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管,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八、打击非法行医
建立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落实打击非法行医责任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检查、联合办案。坚持常抓不懈与专项打击行动相结合,在4、5月份开展一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投诉举报查办制度,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和承办工作,把群众投诉举报作为发现非法行医重要线索。多管齐下,彻底整治无证行医。
九、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
1、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及时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和夏季重点肠道传染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主要对医疗、疾病控制机构的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处理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传染病防治情况综合执法检查。制定传染病防治综合执法检查方案,对医疗保健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消毒与院内感染、医疗废物、消毒产品进行执法检查。院内感染重点对医疗机构的口腔科、内窥镜室、新生儿病房、妇产科等科室的检查。
3、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为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规范管理,结合传染病综合执法检查,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4、疫苗流通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为保障生物制品流通领域安全,计划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辖区各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及疫苗流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消毒产品的管理。重点对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营销售及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一是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的现场监督;二是经营销售及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的索证、消毒产品的标识等,检查对象是辖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药店、商场超市、供水单位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
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对照标准开展卫生学评价,保证消毒餐饮具的卫生质量;同时,强化消毒单位自律意识,开展培训,提高负责人及消毒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观念,促使其熟悉消毒知识,掌握操作规范和技能,进而规范其生产行为。
十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
对全区以乡镇为单位落实到个人负责该区域内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录入工作。
十二、卫生许可
严格按照法定依据、许可程序和许可时限的要求开展卫生许可工作,做到许可档案规范化,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许可信息及时在所网站上公示。
十三、行政处罚
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全年至少有1—2例典型案例。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案卷规范。
十四、卫生法制宣传
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卫生法制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全年要在新闻媒介上至少有2篇法制宣传稿件,在本所网站上不少于10篇。
十五、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尤其是对医护人员在医疗废物处理和消毒产品索证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培训,以期从业人员树立法律意识和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意识。
十六、业务培训工作
每季度召集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检查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十七、其他工作
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专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案,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做好区卫生局交办的其他执法检查工作和任务。
二〇一一年元月十七日